关于开展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奖励名单(第七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2018〕2864号

各区【qū】发展改革【gé】委、北京经【jīng】济技术开发区发【fā】展【zhǎn】改革局,国网北京市电力【lì】公司: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jīn】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jīng】一〔2015〕1533号)要求【qiú】,现【xiàn】开【kāi】展本市分布【bù】式【shì】光伏【fú】发电项目【mù】市级奖励名单【dān】(第七批)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xiàng】通知如下【xià】:

一【yī】、请【qǐng】各区发展改革【gé】委组【zǔ】织好辖区内分布【bù】式光伏【fú】发电项目【mù】奖励【lì】名单【dān】(第【dì】七批)的宣传和【hé】申报【bào】工【gōng】作,对项目备案和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会同【tóng】区电【diàn】力公司对申报项【xiàng】目审核汇总后,务必于9-21前报送我委【wěi】。

针对自然人【rén】分布式光【guāng】伏发电项目出现私自【zì】增容、拆除设【shè】备、销户、承续等【děng】情【qíng】况,区电力公司【sī】应及时汇总并【bìng】报各区发展改革【gé】委,各区发【fā】展改【gǎi】革委【wěi】初审后向我委【wěi】提出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fā】电项目变【biàn】更【gèng】申请。

对于装机容量大于20千瓦和发电量【liàng】异常的自【zì】然人分【fèn】布式光伏发电项【xiàng】目,各区发展改【gǎi】革委【wěi】和【hé】区电力【lì】公司应【yīng】组【zǔ】织现场审核。

二【èr】、请各区【qū】发展改革委【wěi】、国【guó】网北京市【shì】电力公司对纳入名单项目【mù】加强管理,及时协调【diào】解决项目运行过程中【zhōng】的相【xiàng】关问题,定期开展【zhǎn】安全检查,严控防火、触【chù】电等风险点,确保项目安【ān】全高效【xiào】运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