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宣化区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zhàn】10千伏配电项目(EPC总承【chéng】包),建设资【zī】金来自【zì】 涉农【nóng】整合资金、扶贫资【zī】金和【hé】京冀对口帮扶资金【jīn】 ,项【xiàng】目已具备【bèi】招标条件。受招【zhāo】标人【rén】 张家口【kǒu】宣化富民新【xīn】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duì】该【gāi】项目 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 以总承包的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公【gōng】开招标【biāo】,择优【yōu】选定中标单位【wèi】。

2. 建设地址:宣化区赵川镇、顾家营镇、贾【jiǎ】家营【yíng】镇、深井镇、塔儿村乡、江【jiāng】家屯【tún】乡、李家堡乡八【bā】个乡【xiāng】镇【zhèn】

建设内容及规模:共28个村,8处联建地的10千伏配电工程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tóu】标【biāo】人须具有电力工程【chéng】施工总承包叁级【jí】及以上【shàng】资质或输变电【diàn】工程专业承包【bāo】叁【sān】级【jí】及以上资质或电力监【jiān】管部门颁发的【de】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zhèng】;同时具有工程设【shè】计电力行业(新能源【yuán】发电【diàn】)专业乙级【jí】及【jí】以上资质。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lián】合体成员不【bú】得超过2家。联【lián】合体投标【biāo】应满足下【xià】列要求:

a、联合【hé】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需加盖【gài】联合体【tǐ】所有成员【yuán】单位公章【zhāng】),联合体协议【yì】中应明确各方承担的【de】工作和责任【rèn】,联合体【tǐ】的牵头人应由施工方【fāng】担【dān】任。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yǐ】自【zì】己的【de】名【míng】义单独【dú】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de】联合体【tǐ】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qíng】况者,其投标和【hé】与此有关的联【lián】合体的投标【biāo】都【dōu】将【jiāng】被拒绝;

c、与招标【biāo】人存在利害【hài】关系可能【néng】影响招标公正【zhèng】性的【de】法人、其他组【zǔ】织或者个人,不得参【cān】加投【tóu】标。单位负责人为【wéi】同一人或者【zhě】存在控股、管【guǎn】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biāo】段【duàn】或者未划分【fèn】标段的同一招标【biāo】项目【mù】投【tóu】标。

3.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yǒu】电力行业【yè】二级及以上【shàng】建造师资格及合格的安全考【kǎo】核合格【gé】证【zhèng】书。拟派设【shè】计负责人须【xū】具有【yǒu】电力工程相关专业【yè】中级及以上职称【chēng】。

3.5单位负【fù】责人【rén】为同一人【rén】或者存在控【kòng】股、管理关系【xì】的不【bú】同单位【wèi】,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凡【fán】有意参加投标者,请【qǐng】于9-21至9-21,每日【rì】上午9:00时至【zhì】12:00时,下午【wǔ】14:00时至【zhì】17:00时(北【běi】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biāo】截止时间及开标【biāo】时【shí】间:2019年【nián】1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shí】间)

联【lián】 系 人【rén】: 曹女士 18612113894 0312-2336232

公司传真: 0312-266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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