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新【xīn】能源【yuán】与【yǔ】可再生能【néng】源部(MNRE)于9-21发【fā】布了一份最新官方备忘录,要求在可再生能源领域【yù】实施【shī】政府【fǔ】采购/公共采购时,应【yīng】优【yōu】先考虑“印度制【zhì】造”产品。

该【gāi】备【bèi】忘录适用【yòng】于印度政府各部门【mén】及【jí】其附属机构、自治机【jī】构【gòu】、以及《公司法》规定的政府所属的国【guó】有企业。

对于中央部委和中央公用事业单位开发的并网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要求100%本土生产,其它部件如光伏逆变器则要求至少40%需印度生产。

对于离网【wǎng】项目(包括太阳【yáng】能【néng】路灯等),则要求至少【shǎo】70%需本土生产。

备忘录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