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21开始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拉【lā】开了中国可再生能【néng】源近12年【nián】的【de】高速发展,风电、光伏【fú】轮番创出新【xīn】增高【gāo】峰。

各家投【tóu】资企业固然功不可没,但【dàn】若无金融机构的支持,也是绝无可能取得【dé】这样【yàng】的【de】成绩。金融作【zuò】为现代商业【yè】的血液,几乎【hū】可以决定一个行业的发展【zhǎn】规模。而【ér】可【kě】再【zài】生能源【yuán】由于其【qí】自身特点【diǎn】,对金融要素的敏【mǐn】感程【chéng】度【dù】比化石能源更为强烈。

可再生能源资产的特殊性

可再生能源行业【yè】的特【tè】殊性,决定了商【shāng】业模【mó】式和融资【zī】模式与【yǔ】化石能源的不同。

在过去的上百【bǎi】年,化石【shí】能源集团因为要【yào】同时管【guǎn】理好燃料端的成本,例如【rú】石【shí】油或者煤炭的采购【gòu】成本,还【hái】要【yào】管理好销售端的收入,例如卖出的汽油或者【zhě】火电,只有发展成超大型【xíng】的公司【sī】才能具【jù】备双边的价格管理能力,在市场波动中生存下来。但可再生能【néng】源的【de】特点完【wán】全【quán】改写了商业模式,开创【chuàng】了全新的【de】市场格局。

第一个特点,也是核心优势,即无需对冲燃料成本。

风、光【guāng】是完全免费的【de】,整个【gè】设备【bèi】的后期运维成本恒定,因此投产【chǎn】之时几乎可以锁【suǒ】定全生命周【zhōu】期【qī】成本。那么中小型【xíng】的公司也可【kě】以【yǐ】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承【chéng】受能力,持【chí】有可再生能源资产【chǎn】,而不必担心燃【rán】料价格的波【bō】动。

第二个特点,即是重资产,但是建设周期又短。

通常意义的重【chóng】资产,以水电、石油、高速公【gōng】路来【lái】看,普遍存在【zài】建设【shè】周期长【zhǎng】的【de】特点。但是风【fēng】电【diàn】的建设周期大约【yuē】为六个月,光【guāng】伏可以控【kòng】制在三个月【yuè】,大【dà】大缩短了垫【diàn】资建设的压力,提高资本的周转率,在同样的资本【běn】金条件下【xià】,可【kě】以撬动更多【duō】的项目。

第三个特点,与全生【shēng】命周【zhōu】期成本固定相对应,是全【quán】生命周【zhōu】期的收【shōu】益【yì】也固定。

截止到目前为止,除了少量分布式光伏自【zì】发自【zì】用的项目是直接卖电给用电客【kè】户【hù】之【zhī】外,95%的可再生能【néng】源发电【diàn】量是以固定电价卖给电网公司,现金流分为【wéi】火电脱硫【liú】脱【tuō】销【xiāo】部【bù】分和补贴部分,保持20年的电价不【bú】变。

因【yīn】此,这种情【qíng】况下,全【quán】生命周期的【de】收【shōu】益是完全固定的,且【qiě】受《可【kě】再生能源法》保护。因此可再生【shēng】能源资【zī】产【chǎn】结构单一、清晰,对投资【zī】方来说,主要通过项目质量【liàng】等技术【shù】手段来控制项目风【fēng】险【xiǎn】,除【chú】此之外,燃料波动【dòng】、电【diàn】价波动的风险完全隔离了。

过去产业融资的核心逻辑

与可再生【shēng】能源资产相匹配的融资模式,在新的商业模【mó】式刺激下,也【yě】呈【chéng】现【xiàn】出【chū】行业的特点。

股【gǔ】权投资、债券投资根据自【zì】己的风险控制要求,选【xuǎn】择【zé】行业上下游的位置,有机【jī】构赚得盆满钵满【mǎn】,也有【yǒu】机构赔得非常惨烈,大浪【làng】淘沙十年【nián】,是产业【yè】和金融机构共【gòng】同成长的十年【nián】。

在过去的10年中【zhōng】,可再生能源相【xiàng】关的融资【zī】分为两【liǎng】个部分【fèn】,制造业融资和发电项目的融资。在早期,金融【róng】机构常常将【jiāng】两者混淆,其实【shí】前【qián】者跟传统的制造业区别不【bú】大,最终都是【shì】依靠技术优势占领市场【chǎng】。由于中【zhōng】国【guó】可再生能【néng】源装机市场的发【fā】展太过迅猛【měng】,导致上游【yóu】制造业【yè】的变化比【bǐ】其他制造【zào】业要【yào】快得多,包【bāo】括技术更【gèng】新换代和【hé】龙头企业的变化【huà】。在整【zhěng】个洗牌过【guò】程中,部分【fèn】金融机构损【sǔn】失惨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后期【qī】大大收【shōu】缩【suō】了对制造业的放贷。

反观下【xià】游【yóu】市场,新【xīn】增可再生能源的【de】装机增长却【què】一【yī】直比较强劲,风电高速发展结束后,光【guāng】伏立马顶上【shàng】,金【jīn】融【róng】机构的融【róng】资支持起到【dào】了关键作用【yòng】。融资的核【hé】心逻【luó】辑有两点,“保电价、保销售”,是依靠【kào】政府信用和电网信用双轮驱动实现【xiàn】的。

第一,政府信用的主要作用是保【bǎo】住【zhù】电价,通【tōng】过固定电【diàn】价来【lái】确定【dìng】未来二十年的现金流【liú】。

包【bāo】括火电、水【shuǐ】电都难以保证未来20年电价不变,但是【shì】风【fēng】电、光伏通过【guò】补贴来差额【é】补【bǔ】足的【de】方式【shì】实【shí】现了二十年不变。部【bù】分地区确实因为限电等因素,通过降低【dī】火电脱硫脱销【xiāo】部【bù】分来争取更多的【de】发电份额,但是在不【bú】限电【diàn】的情况下【xià】,可再生能源项目电价是非常有保障的【de】。

第二,电网的高信用是可再生能源项目电力销售的保障。

在任何其他行业【yè】都很少出【chū】现依靠单一客户稳定销售二十年的案【àn】例,因为产品的更新【xīn】换代、市场需求都会影响产【chǎn】品的【de】销售。电【diàn】力是极其特殊【shū】的【de】标准化产【chǎn】品,且收购【gòu】方是电网公司,拥有几十年积累的极高市场【chǎng】信【xìn】用。因此,可【kě】再生能源的发电,未【wèi】来二十年的销售都被市【shì】场【chǎng】视为可【kě】以相信的,金【jīn】融机【jī】构可以【yǐ】一【yī】定程度上放松对投资主体的信用【yòng】要【yào】求,更【gèng】多【duō】地审视【shì】项【xiàng】目【mù】本身来提供信贷支持。

市场变化导致未来融资变化

随着中国电力市场【chǎng】的改革和可再【zài】生能源装机【jī】成本【běn】下降【jiàng】、总量上升,市场【chǎng】结构【gòu】又出现一些新的变化。改革开放40年,大约有35年中【zhōng】国一直【zhí】是处【chù】于缺电状态,也就是近【jìn】5年来【lái】,电力供应【yīng】逐【zhú】步宽松,在部分地区出现过剩。

在一个缺电的市场【chǎng】,既无法改革也不存在销售困难。但是【shì】未来电力市场将逐【zhú】步【bù】还原电【diàn】力【lì】的商品【pǐn】属性,那么所有的发【fā】电设备都要面对市【shì】场的竞争和考【kǎo】验【yàn】。

同时【shí】,可再生能源在逐渐地去补贴【tiē】,争【zhēng】取2020年【nián】之后【hòu】的新增【zēng】项【xiàng】目基本【běn】不要补贴,那么投【tóu】资【zī】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说将面对,卖电电价是多少和如【rú】何尽【jìn】可【kě】能多的卖【mài】电这种市场化之后的问题。

市场的开放意【yì】味【wèi】着把【bǎ】主【zhǔ】动权交还给客户,客户【hù】自己可【kě】以在电力交易【yì】中心竞价,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电力【lì】品种。

如何保障可再生能源的【de】消纳【nà】或者【zhě】说销售,是摆【bǎi】在政【zhèng】策制定者【zhě】面前的【de】难题。为适应变化,国家的支持政策也从支【zhī】持发电【diàn】转变为【wéi】创造需求【qiú】,通【tōng】过需求【qiú】侧的拉动来引导项【xiàng】目端的投资。具体来说就是【shì】,从【cóng】补贴每【měi】度可【kě】再生能源电力过渡到未来以可再生【shēng】能源配额【é】制为主【zhǔ】对消费侧进行约束。

对于电力投【tóu】资企业【yè】来说,尽可能【néng】找到【dào】价格【gé】更【gèng】高、更稳定的用电客【kè】户是关键。对于大【dà】型地面电站来讲,可以通【tōng】过【guò】规模降低成本来竞价,但是那【nà】些分布式的可【kě】再生能源电站主要【yào】将依靠“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de】模式来开【kāi】发市场。单个【gè】项目情况【kuàng】将更加多样,金融机构同时需要配套【tào】相应【yīng】的【de】融资方案。

2018年,三季度并网的分【fèn】布式【shì】光伏有【yǒu】大约【yuē】500万千瓦,全【quán】都没有补贴,主要【yào】是【shì】靠企业自投,少量使用了租赁融资。这【zhè】种仅靠企业自有资【zī】金的【de】模式,难以支撑未来分【fèn】布式的发展。截止到【dào】目前,银行依然很少涉及分布式项【xiàng】目的开发【fā】,但分【fèn】布式是未来电力【lì】市场中【zhōng】的重要组成部分,如【rú】何【hé】对接这些项目,需要政府【fǔ】、电网【wǎng】企【qǐ】业、金【jīn】融企业、开发企【qǐ】业相互配合。

其中购【gòu】售电合同的【de】稳定性是第一需要保障的。为单一用电客户供电是【shì】不可能跟卖电给电网那样稳定。一旦【dàn】这个客户【hù】出现经营困难、用电波【bō】动,能否【fǒu】迅【xùn】速找到另【lìng】一【yī】个客户【hù】,也就是隔【gé】墙售电【diàn】是项【xiàng】目能否融【róng】资的关键。如果隔墙售电无法打开,那么【me】这部分【fèn】可再生能源发【fā】电自己竞价【jià】,将【jiāng】严重影响收益,如果项目按照【zhào】之【zhī】前的现金流做了融资,恐怕会【huì】出现还【hái】款【kuǎn】困难的【de】局面。

另一个需【xū】要保障的是电费收【shōu】缴。如果只卖电给电【diàn】网,只需跟电【diàn】网结【jié】算,简单【dān】且可【kě】靠,但如果卖【mài】电给【gěi】多个用户,自己收【shōu】款实在是成本高、难度大。所以,尽快解决【jué】电【diàn】费收缴问题也是【shì】项目能否融资的【de】关键,无【wú】论是通过电力交【jiāo】易中心结算也好,还是【shì】通过售【shòu】电公司结算,总之要解决该【gāi】问题【tí】。

综合来看【kàn】,当前不仅电力市场【chǎng】风起云涌,金融市场同样在经历“降杠杆、促发展【zhǎn】”的【de】调整【zhěng】。

过去的十【shí】年【nián】是中国新能源为代表的【de】能源变革持【chí】续进行的十年。当前【qián】,可再【zài】生能源技术仍然在【zài】快速进步,成本【běn】持【chí】续降低,将【jiāng】进入全新的发展周期,给相关行业【yè】也带来机遇。可【kě】再生能源项目【mù】的普【pǔ】遍化、小型化【huà】使【shǐ】得投资空【kōng】间巨【jù】大【dà】,无论【lùn】是企业或者【zhě】个人均可以投入其中,共【gòng】同分【fèn】享可再【zài】生能源【yuán】带来的收益,这在化石能源领域是不可想【xiǎng】象的。

如果要【yào】事半功【gōng】倍,不仅要依靠强有力【lì】的行业治【zhì】理措【cuò】施,还必须采用一系列【liè】财税、金融等手段改【gǎi】变【biàn】资【zī】源配【pèi】置的激励机制,让【ràng】经济结构、能源结【jié】构、交通结构变得更为清【qīng】洁和绿色。在【zài】资源【yuán】配置中,资【zī】金【jīn】配【pèi】置的激励机制必将发【fā】挥其关键的作用。

本文作者:彭澎,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