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ān】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jí】团)原党委【wěi】书记、总经理、董【dǒng】事长【zhǎng】白泰平涉嫌受贿一案9-21在【zài】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kāi】开庭审理【lǐ】。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控【kòng】,2008年【nián】6月【yuè】至2011年10月,被告人【rén】白【bái】泰平利用其担任皖能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lǐ】、董事【shì】长职【zhí】务上的便利,为【wéi】某工贸有限【xiàn】公【gōng】司【sī】等单位和个人【rén】在合作经【jīng】营煤【méi】炭业务、承接工【gōng】程项目、合同履行【háng】以及【jí】人事安排等方【fāng】面提【tí】供【gòng】帮助,通过利益输送,被告人白泰平【píng】直接或通【tōng】过其子非法收【shōu】受或索取张某某等9人给予【yǔ】的人【rén】民币【bì】804万元、107万港币、5万美元、价值人【rén】民币15.2万元购物卡以及购房【fáng】和【hé】房屋装修费用人民【mín】币【bì】603.8482万元【yuán】,共计折合人民币1543.78678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zé】任。

被告人白泰【tài】平到【dào】案后,除如实交代调查机关已掌【zhǎng】握【wò】的受贿犯罪【zuì】事实外,还【hái】主动交代【dài】了尚未【wèi】被调查机关掌握的【de】受贿犯罪【zuì】事实。公诉机【jī】关认为【wéi】,被告人白泰平【píng】身【shēn】为国【guó】家工【gōng】作人员,利【lì】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tā】人谋取利益,非【fēi】法收受或【huò】索【suǒ】取【qǔ】他人财【cái】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xíng】事责任。

庭审中,公【gōng】诉机【jī】关出示了相【xiàng】关证【zhèng】据【jù】,被告人及辩【biàn】护人【rén】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tíng】的【de】主持【chí】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当【dāng】天的庭审持续三个小时左右,被告人对公【gōng】诉机关指控【kòng】的罪行供认【rèn】不讳【huì】,当庭表示认罪、悔罪【zuì】。

蚌埠市人大系【xì】统、代表委员、检察系统、市直单位【wèi】、新闻媒【méi】体等近【jìn】百【bǎi】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pàn】。

退【tuì】休多年后仍然被【bèi】查处,正【zhèng】义【yì】或许会【huì】迟到,但从来不【bú】会缺席。“一退了之”,只是违纪违法者一厢情愿【yuàn】为自【zì】己构筑的海【hǎi】市蜃楼。白泰平案【àn】件再次释放了一个【gè】强烈信号:退【tuì】休绝【jué】不意味着“平安着陆”,触犯了党纪国【guó】法,迟早会【huì】付【fù】出【chū】应有的代价【jià】。


白泰平简历

白泰【tài】平,男,1951年6月生,回族,山【shān】东枣庄人,1968年12月参加【jiā】工【gōng】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xiào】在职研究生【shēng】学【xué】历。

1968年12月-1970年1月,寿县板桥公社知青

1970年1月-1972年4月,淮南肥皂厂工人

1972年【nián】4月-1975年9月【yuè】,安徽大学化学系有机合【hé】成【chéng】专【zhuān】业学生

1975年9月-1978年6月,淮南肥皂厂生产科技术员、科长

1978年【nián】6月-1979年12月,淮南合【hé】成脂肪酸厂【chǎng】筹备处工作人员

1979年12月-1980年10月,淮南肥【féi】皂【zào】厂生产科、设备【bèi】科科长

1980年10月-1983年8月,淮南肥皂厂第一副厂长、厂长

1983年8月-1983年10月,淮南华光日化厂厂长

1983年10月-1985年【nián】1月,淮南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chéng】员

1985年1月-1988年7月,淮南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1988年7月-1989年3月,中共凤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89年3月-1990年12月,中共凤台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0年12月-1991年3月,中共凤台县委书记、县长

1991年3月-1993年1月,中共凤台县委书记

1993年1月-1998年1月,淮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8年1月-2000年1月,中共淮南市委副书记

2000年1月-2004年1月,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huì】(安徽省宗【zōng】教事【shì】务局)主任(局【jú】长)、党组书记(正厅级【jí】)

(1999年9月【yuè】-2002年【nián】7月参加中【zhōng】央【yāng】党校在职研究生班【bān】世界经济专业学习)

2004年1月-2005年7月,安徽省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

2005年7月-2008年6月,安徽省政【zhèng】协秘书长、党【dǎng】组成【chéng】员,机关党【dǎng】组【zǔ】书记

2008年6月-2009年【nián】3月,安徽省能源集团有【yǒu】限公司党委书【shū】记、总【zǒng】经理

2009年【nián】3月【yuè】-2010年4月,安徽省能源集【jí】团有限【xiàn】公司【sī】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4月-2011年【nián】10月,任安徽【huī】省能源集团【tuán】有限【xiàn】公【gōng】司党委书记、董事【shì】长

2011年10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