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要彻底被取消了!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wǎng】发布【bù】最【zuì】新通告《财【cái】政【zhèng】部酝酿遏【è】制低【dī】价恶性竞争新举措》。

根据【jù】《财【cái】政部对【duì】十三届全【quán】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38号建议【yì】的答【dá】复》,有全国人大【dà】代表在两会期间提出了《关【guān】于在政府【fǔ】采购中【zhōng】建立【lì】最优品质中标制度的建【jiàn】议》。

针对上述问【wèn】题,财政【zhèng】部介绍,目前【qián】正【zhèng】在【zài】研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gǎi】革,进一步完善政府【fǔ】采购制度设【shè】计,着力解决政府采购活【huó】动中【zhōng】存在的低【dī】价恶性竞争等问题。初步考虑【lǜ】拟【nǐ】采取四个【gè】方面的措施。

其中最【zuì】受各方【fāng】关注的【de】是对相关【guān】制度办法的修【xiū】改。财政部称,将调整低价优先的交易规则【zé】研【yán】究取【qǔ】消最【zuì】低价中标的【de】规定,取消综合评分法中【zhōng】价格【gé】权【quán】重规定,按照高质量发展【zhǎn】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jìn】优质优价采购。

也就说,在政府【fǔ】采购的招标法【fǎ】规中【zhōng】,“最低价【jià】中标”的规【guī】定将被彻底取消【xiāo】了!

虽然目前这项改革还未落地,但是财政【zhèng】部已经明确表示,在【zài】招标制度办法【fǎ】改革【gé】中要【yào】落【luò】实【shí】调整“低价【jià】优先的交易规则【zé】”、取消【xiāo】“低价中标”规定,意味着最低价中标被【bèi】彻底【dǐ】取消只是时间【jiān】问题!

财【cái】政部此次举动【dòng】早【zǎo】已有迹象。去年印发【fā】的财政部令87号【hào】《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biāo】管【guǎn】理【lǐ】办法》,明确投标人【rén】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wěi】员会【huì】应当将其作【zuò】为无效投标处【chù】理。

《招标【biāo】投标【biāo】法》现【xiàn】行条例第【dì】五【wǔ】十五条“必【bì】须确【què】定排名【míng】第一的为中标人【rén】",在最【zuì】新发布的《招标投标法》修改草案也【yě】被修改为”在中标候选人中甲方【fāng】自行选定中标人【rén】”。

意思是说:

1、第一名不一定中标。

2、甲方有权决定第二名或第三名中标。

“最低价【jià】中【zhōng】标”在光伏行业的采【cǎi】购招标中也屡见不【bú】鲜!

去年【nián】底,人民【mín】日报【bào】曾一【yī】个月的时【shí】间里两次发文诟病“最低价中【zhōng】标”,“最低【dī】价中标”原则一天不变,行【háng】业就【jiù】很难有【yǒu】什么工匠精神,更不要【yào】说什么中国品牌【pái】!

最低价中标危害大

容易导致优汰劣胜,埋下安全隐患,影响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最低价中标”助【zhù】长以【yǐ】次【cì】充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优汰劣胜【shèng】。

——“最【zuì】低价中标”极易【yì】引【yǐn】发偷工减料,甚至埋下安全隐【yǐn】患。

——“最低【dī】价中【zhōng】标”影响企业创【chuàng】新研【yán】发的积极性。

为何在实际操作中,价格往往成为评标的唯一要素?

——担心“说不清”“犯错误”,规避“履职【zhí】风险”,是一些地【dì】方和企业倾【qīng】向于“最【zuì】低价中【zhōng】标”的重要原因。

——市场质量监管【guǎn】缺位、不到【dào】位,也【yě】是“最低价【jià】中标”大行其道的助力。

——招标【biāo】方过于强调成本【běn】而忽【hū】视质【zhì】量,也【yě】导致招标的天平倾向于【yú】价格。

财政【zhèng】部此次明确,将修改政府采【cǎi】购相关的招【zhāo】标制度办法,彻底取消“最低价中标”规定,势必【bì】对【duì】最低价中【zhōng】标的【de】现象【xiàng】带来彻【chè】底打击,“饿死同行、累死自己【jǐ】、坑死业主”现象有望【wàng】得到改【gǎi】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