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xìn】息的【de】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有【yǒu】关要求,为全面掌握我省新能源项目进展,请【qǐng】你单位梳理【lǐ】你市(县【xiàn】)属地范围内“十二五”以【yǐ】来【lái】推【tuī】动的光伏发电项【xiàng】目。具体要【yào】求如【rú】下:

一、梳理范围包【bāo】括“十二五【wǔ】”以来【lái】我委已核准、备案或下【xià】达发电规【guī】模指【zhǐ】标,以【yǐ】及各市县在权限内备案的光伏发【fā】电项目【mù】。

二、对于已备案或下【xià】达发电规模指标【biāo】且未开工的项目【mù】,需说【shuō】明【míng】项目未开工建设【shè】原因,并出具是【shì】否继续支持建【jiàn】设【shè】的意见。对于继续【xù】支持建设【shè】的项目【mù】,需明【míng】确开工建设时间【jiān】以及投【tóu】产并网时间,开工建设时间【jiān】最【zuì】迟不晚于项目备【bèi】案有效【xiào】期【qī】一年的时间【jiān】。对于未【wèi】能在承诺【nuò】日期【qī】内开工、投产或未出具承诺的项目,其发电规模指标【biāo】将自动作废【fèi】。

三、填报各【gè】项目信息时请同时【shí】明确是否需要申请国家可【kě】再生能源【yuán】发电补【bǔ】贴【tiē】。

四、请按附件格【gé】式【shì】填【tián】报【bào】《“十二五【wǔ】”以来光伏发电项目信息表》。有关【guān】纸质材料请于9-21前报送【sòng】我【wǒ】委,同时将电子文档发【fā】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附件:“十二五”以来光伏发电项目信息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21

(联系人【rén】:杨镇铭【míng】,联系方式【shì】:65342589、1880897979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方能监局海南业务办,海南电网公司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9-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