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第二十五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东发改函〔2018〕566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报来【lái】《广东电【diàn】网有限责任公司【sī】东【dōng】莞供电局关于报送第【dì】二十五期【qī】居民家庭分布式【shì】光伏项目备案【àn】资料的函》(东电函【hán】〔2018〕85号)及相关【guān】材料收悉【xī】。经研究,同【tóng】意第二十五期居【jū】民家庭分布【bù】式光伏项目【mù】备案【àn】意见如【rú】下:
请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jiàn】设管理【lǐ】暂行管理【lǐ】办【bàn】法》(东发改〔2017〕770号)要求,开展下一阶段【duàn】工作【zuò】。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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