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发改委印发了《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yōu】选名【míng】单及规【guī】模【mó】的通【tōng】知》(以下简称“通【tōng】知”),公【gōng】布了【le】海南省2017年【nián】度普通光伏【fú】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并要求所【suǒ】有项目于9-21前完成【chéng】建设工作。

通知指出,年度普【pǔ】通光伏【fú】电站名单【dān】及规模是企【qǐ】业开展【zhǎn】光【guāng】伏电【diàn】站【zhàn】建设、并网发电和申请可【kě】再生能源补【bǔ】贴的依据【jù】。所【suǒ】有项目备案后1年【nián】内未建成并网的,调整【zhěng】出2017年度实施方【fāng】案。建【jiàn】设规模低于实际核定规模【mó】30%,重新备案。项目验【yàn】收【shōu】竣工前,项【xiàng】目公司名称、项目【mù】法人、项目主要控股方、项【xiàng】目建【jiàn】设地点原则上不【bú】能【néng】变更,否【fǒu】则取消其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资格。

原文如下: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

各【gè】有关【guān】市、县、自治县发【fā】展【zhǎn】改革【gé】委(局),洋【yáng】浦经济开【kāi】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为促进我省光伏发电产【chǎn】业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可【kě】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yì】见》(国能发【fā】新【xīn】能〔2017〕31号【hào】)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yuán】会关【guān】于【yú】印发2017年度【dù】海南【nán】省普通光伏电站实施【shī】方【fāng】案的通知》(琼【qióng】发改交能〔2017〕1868号)《海南省【shěng】发【fā】展【zhǎn】和改革【gé】委员会关于海南省2017年【nián】度普通光伏【fú】电站项【xiàng】目优选方【fāng】案的通知》(琼发【fā】改【gǎi】交能【néng】〔2017〕2442号)精神,在【zài】各市县发【fā】展改革部【bù】门对本区【qū】域【yù】内申报光伏发【fā】电项【xiàng】目【mù】统筹初【chū】选的【de】基础【chǔ】上,我委组成考核组完成了项目的优选工【gōng】作,确定了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名单及【jí】规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nián】度普通光伏【fú】电站名单及规【guī】模是企业开【kāi】展光伏电站建设【shè】、并网【wǎng】发电【diàn】和申请可再生能【néng】源补贴的依据,各有关市县【xiàn】要高度重【chóng】视,及时将【jiāng】《海【hǎi】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名单及【jí】规模》通知项目【mù】业主,并指导业主推动项目【mù】建【jiàn】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shè】中存在的问题【tí】和困难。督查项【xiàng】目业主【zhǔ】务【wù】必于9-21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二、请各有关市县通【tōng】知相关企业于9-21前到省发展改革委核实项目建【jiàn】设规模【mó】和内容,并在投资【zī】项目在线监管【guǎn】平【píng】台【tái】完成项【xiàng】目备【bèi】案工作,逾期将取消其【qí】资格。

三、各有关市县要将如下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业主:

(一【yī】)项目用地必须【xū】符【fú】合《国土【tǔ】资源部 国务院扶贫【pín】办 国家能源局关于【yú】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guāng】伏发电产业用地的【de】意见【jiàn】》(国【guó】土资规〔2017〕8号)界【jiè】定的范围及相关要求,项【xiàng】目【mù】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光伏【fú】发电站工程【chéng】项目用地控制指【zhǐ】标》(国【guó】土【tǔ】资规〔2015〕11号)要【yào】求。

(二)项目备案后1年内未建成并网的,调整出2017年度实施方案,待项目完工后,再视情况【kuàng】纳【nà】入投产年度的实施方案【àn】。对未按【àn】既定承诺日【rì】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取【qǔ】消其当年度建设资格,且【qiě】对其【qí】出资人今后再申【shēn】报的建【jiàn】设项目及【jí】规模实【shí】行【háng】限制配置。

(三)项目备案【àn】后,项目公司名称、项目法人、项目主要控股方、项目建设【shè】地点【diǎn】在项【xiàng】目验【yàn】收竣【jun4】工前,原则上不【bú】能变更【gèng】,如发【fā】生变更,取消其申请可再生能源补贴资【zī】格。

(四)项目建设【shè】规模不能【néng】超过【guò】核定规模,超过【guò】核定【dìng】规模部分,不纳入可再生能源【yuán】补贴范畴【chóu】。建设规模低于实际核定规模30%,需重新备案。

特此通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21

附件:

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儋州)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

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定安)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

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三亚)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

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屯昌)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

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文昌)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

海南省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及规模(洋浦)

要求一年内并网,海南省公布2017年210MW普通光伏电站优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