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bō】市人民政府关【guān】于促进光伏【fú】产业【yè】健【jiàn】康持续发展的实【shí】施意【yì】见》(甬【yǒng】政发〔2014〕29号)、《宁波【b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延期的通知》(甬经信【xìn】电子〔2016〕1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宁波市光伏【fú】发电【diàn】补贴政策已于9-21截【jié】止,对【duì】此前完成竣工【gōng】验收并投入发电运行的光伏发电项目,我市【shì】仍按【àn】29号文件有【yǒu】关规定给予宁【níng】波市光伏发【fā】电电【diàn】量补贴【tiē】。现将【jiāng】此批【pī】次【cì】申报【bào】的有关事项通知如【rú】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宁波市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项目;光伏项目已列入国家、省【shěng】计划并经【jīng】省、市【shì】备【bèi】案,9-21前已完【wán】成竣工验收并【bìng】投入【rù】发电运行;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设备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1.并网光【guāng】伏发【fā】电项目应符合国家、省【shěng】及我市有【yǒu】关产【chǎn】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qiú】,并【bìng】按设计要求能够【gòu】安全【quán】稳定运行。

2.光伏【fú】发电项目投资单【dān】位应是宁【níng】波市范围【wéi】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wèi】,具【jù】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1000万【wàn】元以上。

3.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0.5兆瓦(MWp)。

4.项目【mù】须采用宁波【bō】企业生【shēng】产的光【guāng】伏组件、逆变器,且光伏组件【jiàn】、逆【nì】变器【qì】等产品需【xū】达到该项目设备总投资【zī】的80%以【yǐ】上,其中组件产品原则上采购达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光【guāng】伏制造行业规范【fàn】条件》要【yào】求【qiú】企业的产【chǎn】品。

5.宁波市光伏制造企业(含光伏产业【yè】链企业【yè】)投【tóu】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diàn】项【xiàng】目,要求装机【jī】容量不低【dī】于0.5兆瓦【wǎ】(MWp),使用本企业【yè】产【chǎn】品和采购市【shì】内符【fú】合规范【fàn】条件企业生产的【de】光伏【fú】组件、本地逆变器等产【chǎn】品【pǐn】达【dá】到项目设备总投资的80%以上。

6.项【xiàng】目经相关能【néng】源主管部【bù】门备案,经电力【lì】部门验收【shōu】合【hé】格,运行正常。

二、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4.所在地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5.购入【rù】主要设备【bèi】(组件、电池片【piàn】、逆变器)的税务发票复印件及工程决【jué】算;

6.电网企业出具的【de】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从【cóng】并网【wǎng】发【fā】电之日起至9-21所发【fā】电量);

7.项目纳入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补贴的证明材料。

(二)项目申报程序

1.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向其所在区县(市)经信局提交申请材料。

2.各【gè】区县(市)经【jīng】信局按相关【guān】规定对申请【qǐng】材料进行审【shěn】核并签【qiān】署审查意见,之后将申请材料报市经【jīng】信委。

3.市经信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市经信委对享受市级补贴的光伏发电项【xiàng】目【mù】进行公示,公【gōng】示期为【wéi】7个【gè】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一)宁波【bō】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第四批)项目申【shēn】报受理截止日【rì】期【qī】为9-21,逾期不予受【shòu】理。

(二)项目【mù】申报材料按本通知“申报材料和【hé】程序”中所【suǒ】列次序【xù】装订【dìng】成册,一式3份,除原件外【wài】其他材料【liào】需加盖企业公【gōng】章进【jìn】行【háng】确认。

(三)已获得【dé】宁波市光【guāng】伏发电补贴资【zī】金扶持【chí】的项目(第一、二、三【sān】批【pī】)只需提交《宁【níng】波市光伏【fú】发电补【bǔ】贴资金申请表【biǎo】》和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实际发【fā】电量【liàng】证【zhèng】明(9-21至9-21的新增发电量【liàng】),申报材料【liào】要求同上。

(四)已享【xiǎng】受国【guó】家“金太阳【yáng】示范【fàn】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支【zhī】持的光伏发【fā】电应用项目不在此【cǐ】申报范【fàn】围。

联系人:杨常科,联系电话:8718342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

2.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9-21

FR:宁波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