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国【guó】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必须招【zhāo】标的工程【chéng】项目规【guī】定》,大幅缩小必须招标【biāo】的【de】工程项目范围,有助于【yú】扩大市场主【zhǔ】体特【tè】别【bié】是民间投资者的【de】自主权,减【jiǎn】轻企业负【fù】担,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zào】力【lì】。新规定将于9-21起施行。

低于100万的勘察、设计、监理将不再需要招标!9-21起施行新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与2000年【nián】开始施行的《工程建【jiàn】设项目招标【biāo】范围和规模【mó】标准规【guī】定》相比【bǐ】,必须【xū】招标【biāo】的【de】项目施工单项【xiàng】合【hé】同估算价【jià】从【cóng】200万提至400万,重要设备、材【cái】料【liào】等货物【wù】的【de】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从【cóng】100万提至200万,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tóng】估算价在则【zé】从50万【wàn】提至【zhì】100万【wàn】元人民币,并且取消了原规【guī】定中“单项合同【tóng】估算价低于第(一)、(二【èr】)、(三)项【xiàng】规定的标准【zhǔn】,但项目【mù】总【zǒng】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这一要求。

低于100万的勘察、设计、监理将不再需要招标!9-21起施行新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表一两版文件对比

按照新规定,村级光伏扶贫电【diàn】站(以300kW为【wéi】例【lì】)的施工以及【jí】50MW及【jí】以下规模的【de】中小型地面电站的勘察、设计、监【jiān】理将【jiāng】不再需要招标,可直接进行采【cǎi】购。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郝利解读道,根据2000年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wéi】和【hé】规【guī】模【mó】标准规定【dìng】》,光伏电站属于新能源项目,无论投【tóu】资【zī】主【zhǔ】体是【shì】国有的【de】还是民营的,都是属于依法必须招【zhāo】标的项【xiàng】目,只【zhī】要项目总投资【zī】超【chāo】过【guò】3000万【wàn】元,那么【me】勘察【chá】、设计、监【jiān】理、采购、施工等各项均需要进行招标。修【xiū】改之后,施工单项合同【tóng】估算价不超过400 万【wàn】,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cǎi】购单【dān】项合同估算价【jià】不超过【guò】 200万,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xiàng】合同估算价不【bú】超过 100万就可以不招标【biāo】直接【jiē】进行采购。

但【dàn】郝利强调,对企业来【lái】说,新【xīn】规【guī】定节约了【le】采购成本【běn】也提高了项目【mù】推【tuī】进的【de】效率。但如果按照企【qǐ】业内【nèi】部规章制【zhì】度的要求,仍然【rán】需要通过招标、竞【jìng】争性【xìng】谈判、询价比选的方式进行采【cǎi】购的话,那么这些项目还是需要以【yǐ】竞【jìng】争性的方式来【lái】采购的。此【cǐ】外【wài】,还需要注意的【de】是,该文件【jiàn】将从【cóng】9-21开始施行,在此之前【qián】仍要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

文件全文如下: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bì】须【xū】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zhāo】标投【tóu】标活动【dòng】,提【tí】高工作【zuò】效率【lǜ】、降低【dī】企业成【chéng】本【běn】、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招标投标法》第【d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shǐ】用【yòng】预算资【zī】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jīn】占【zhàn】投【tóu】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二【èr】)使【shǐ】用国【guó】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jīn】,并【bìng】且该资金占【zhàn】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三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shì】界银行、亚【yà】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dài】款、援【yuán】助资【zī】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 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sān】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chǔ】设【shè】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biāo】的具体【tǐ】范围由【yóu】国务【wù】院发【fā】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àn】照确【què】有【yǒu】必【bì】要、严格限定【dìng】的原则【zé】制订,报【bào】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kān】察、设计、施【shī】工、监理以及与工程【chéng】建设【shè】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dá】到【dào】下列标准【zhǔn】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bèi】、材料【liào】等货物的采购【gòu】,单项合同估算价【jià】在200万【wàn】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chá】、设计【jì】、监理等服务的采【cǎi】购,单项【xiàng】合同估算【suàn】价在100万元人民【mín】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hé】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gōng】程建设有【yǒu】关【guān】的【de】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cǎi】购,合同估【gū】算价【jià】合计达【dá】到前【qián】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第六条 本规定自9-21起施行。

根据【jù】《招标投【tóu】标法》规定,2000年原国家发展计划委报经国务【wù】院批准发布【bù】《工程建设项【xiàng】目招【zhāo】标【biāo】范围和【hé】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jì】划【huá】委第3号令【lìng】,以下简称3号【hào】令),明确了必须【xū】招标的工程【chéng】项目的【de】具【jù】体范围【wéi】和【hé】规模标准。3号令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形【xíng】成了较为完【wán】善的强制【zhì】招标制度体系,对【duì】促进招标投标制度的推广应用,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障【zhàng】公平竞争【zhēng】,提高招标采购质【zhì】量效益,预防惩治腐【fǔ】败发【fā】挥了积极作用【yòng】。随着我【wǒ】国经济【jì】社会不断发展和改革持续深【shēn】化【huà】,3号【hào】令【lìng】在施【shī】行中【zhōng】逐【zhú】步出现范围【wéi】过宽【kuān】、标准过低的问题。同时,各省区市根据3号令规定,普遍制定了本地区必须招标项【xiàng】目【mù】的具体范围和【hé】规模标准,不同程【chéng】度上【shàng】扩大了强【qiáng】制【zhì】招标范围【wéi】,并造成了规则不统一,进一【yī】步加重了【le】市场主体负担。

针【zhēn】对上述【shù】问【wèn】题,国家【jiā】发【fā】展改革委会同国【guó】务院有关部门对3号【hào】令进【jìn】行【háng】了修订,形成了《必须招标的工程【chéng】项目规定》,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印发,9-21起正式实施。

主要【yào】修改了【le】三方面【miàn】内【nèi】容:一是缩小必须招标项目的范【fàn】围。从使用资金【jīn】性质看,将《招标投标法》第3条中【zhōng】规定的“全【quán】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zhě】国家融【róng】资【zī】的项目”,明【míng】确【què】为使用预算资金【jīn】200万元【yuán】人民以上,并【bìng】且【qiě】该资金【jīn】占【zhàn】投资【zī】额10%以上的项目,以及【jí】使【shǐ】用国有企事业【yè】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zhǔ】导【dǎo】地位【wèi】的【de】项目。从具体项目【mù】范围看,授权国务院发展改革【gé】部门会同国务院【yuàn】有关部门【mén】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必须招【zhāo】标的【de】大型基础设施、公用【yòng】事业等【děng】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xiàng】目【mù】的具体范围,报国【guó】务院批准。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yǐ】会同有关部门形成【chéng】相关具【jù】体范围【wéi】草案,与3号令【lìng】相比作了大幅缩减,拟报【bào】国务院【yuàn】批准后,于《必【bì】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正【zhèng】式实施前发布。

二【èr】是提高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根据经济【jì】社会发【fā】展水平,将施工【gōng】的招标限额提高【gāo】到400万【wàn】元【yuán】人民币,将【jiāng】重要设备、材料等【děng】货物采【cǎi】购的【de】招【zhāo】标限额提【tí】高【gāo】到【dào】200万元人民币【bì】,将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的招标限额提高到100万元【yuán】人民币【bì】,与3号令【lìng】相比翻了一番。

三是明确全国执行统一的规模标准。删除了3号令【lìng】中【zhōng】“省、自治区、直辖【xiá】市人【rén】民政府根【gēn】据【jù】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bì】须【xū】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mó】标准,但【dàn】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必须【xū】进行招标的【de】范围”的规定【dìng】,明确全国适用统一规则,各地不得另行调整。

下【xià】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bù】门,做好【hǎo】《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dìng】》贯彻【chè】实施【shī】工作,组织清【qīng】理与《必须招【zhāo】标【biāo】的工程【chéng】项目规定》不一致【zhì】的规定【dìng】,使简【jiǎn】政放权的效果落到实处。同【tóng】时,进一步创新完【wán】善招【zhāo】标【biāo】投【tóu】标制度,加快修订《招标投标法》,更好发挥招【zhāo】标投标【biāo】竞争【zhēng】择优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kāng】发展。

来源:光伏們及网络